作者: 时间:2024-06-22 点击数:
各团队成员:
按照《江苏省工业源排放总量统计实施方案(试行)》“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年度现场核查不少于10%的系数法核算单位”要求,大气所已对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年报数据进行了梳理,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,大气所协同苏州昂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年报企业现场核查工作,具体事项由团队负责人协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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